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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闻|“未成年人模式”来了!软硬件三方联动对产业意味着什么?
来源:齐鲁晚报网      时间:2023-08-03 20:24:37

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工作,即将进入一个更为全面、深入的阶段。

8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南》”)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日。


(资料图片)

《指南》指出,将全面升级“青少年模式”为“未成年人模式”,推动模式覆盖范围由APP扩大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商店,实现软硬件三方联动,在手机、平板电脑等应用终端开启“未成年人模式”后,APP也将全部自动启动该模式,方便用户一键进入模式。

此外还分别对应用终端和APP提出了分龄原则的要求,合理限制未成年人在使用网络产品和服务中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图片来源:中国网信网网站截图)

部分要点梳理如下

↓↓↓

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和应用程序

分发平台之间应实现联动

1.在移动智能终端一键启动未成年人模式后,应用程序、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自动切换到未成年人模式界面。

2.未成年人模式应支持家长或未成年人用户通过账号在多移动智能终端(包括同一厂家的相同类型或不同类型的多个移动智能终端)进行统一设置。用户通过登录统一账号,自动将该账号下其他移动智能终端的已有配置复制到本地并开启。

3.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应用程序分发平台之间应提供必要接口和数据共享,满足未成年人防沉迷提醒、家长监督管理等功能。

分年龄化设计

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以及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为其提供适合身心发展的信息和服务。

分龄化设计根据以下5个年龄区间划分:

移动智能终端

应根据不同年龄段设置使用时长

移动智能终端应为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用户提供差异化使用时长管理服务。当超过每日使用时限,移动智能终端应自动关闭除特定必要应用程序和家长自定义豁免的应用程序之外的其他应用程序:

移动智能终端应具备防绕过功能

1.在进入未成年人模式后,移动智能终端应在家长验证并确认后才能执行退出未成年人模式或恢复出厂设置等操作。

2.开启未成年人模式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确保提供未成年人模式服务功能的图标始终保持在桌面一级页面,不被卸载、冻结和隐藏,进程不被强制结束。

3.在未成年人模式下,如需启动开发者模式,应经家长验证并确认。

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应为未成年人提供专属内容

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为未成年人提供分龄内容服务并打造专属内容池,还应限制未成年人用户使用可能危害其身心健康的产品和服务:

1.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2.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采取措施,合理限制未成年人在使用网络产品和服务中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

3.未成年人模式下不得设置以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为主题的网络社区、群组、话题,不得利用泛娱乐化功能和内容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4.网络游戏的防沉迷要求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5.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

6.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推送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7.鼓励应用程序开发者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发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特点的应用程序,帮助未成年人培养良好网络素养。

应用程序分发服务平台

设置未成年人应用专区

1.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提供未成年人应用专区。根据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和认知水平,标注应用程序的推荐年龄,提供适宜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应用程序。

2.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和登录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用户提供诱导其沉迷的相关产品和服务。鼓励教育、益智、科普、读书、音乐、体育等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应用程序在未成年人专区中上架。

3.有关部门针对各年龄段特点明确禁用的应用程序,不得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的应用程序分发平台上架。

消息一出,瞬间引发各大互联网从业者的热烈讨论,问题主要聚焦于:

此次《指南》是否适用于此前已被严格监管的网络游戏?

作为用户触网的最前端,终端硬件厂商是否会受到最大影响?

互联网公司应该如何升级原有的“青少年模式”?在过渡期做哪些功能调整?

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多位高校教授、律师和产业内人士,试图对上述问题做出解释。

三方联动意味着什么?

2019年国家网信办试点推广“青少年模式”。在落地实施的四年多时间中,青少年模式的功能不断完善,覆盖平台范围与种类亦愈加广泛,但其潜藏的根本问题同样迫切而直接——如何保证未成年人在使用互联网应用时都会开启未成年人模式?

正如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姚志伟在接受21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青少年模式主要针对软件应用,每个APP之间的青少年模式是不互通的,这就需要监护人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成本去一一进行设置,且未成年人绕开相关模式的难度也较低。

对此,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三方联动的解法,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之间应实现联动,具体包括:一是未成年人模式应具备自动切换功能;二是未成年人模式应支持家长或未成年人用户通过账号在多移动智能终端(包括同一厂家的相同类型或不同类型的多个移动智能终端)进行统一设置;三是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应用程序分发平台之间应提供必要接口和数据共享,满足未成年人防沉迷提醒、家长监督管理等功能。

“这在打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机制的同时,降低了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姚志伟分析,打通软硬件平台后,家长即可实现统一的终端管理。因为根据征求意见稿“移动智能终端未成年人模式要求”部分的要求,原则上用户可通过开机提醒、桌面图标、系统设置等至少3种方式进入未成年人模式,家长可统一设置相关应用使用时长,进行便捷的统一化管理。

此外,过去单一APP的青少年模式事实上是将未成年人身份认证的权责赋予了应用开发者,当每个应用都需要采集用户信息以进行身份识别时,无疑将大大提升个人信息泄露的概率与风险。

姚志伟表示,引入新的未成年人模式后,只需要在终端进行未成年人身份确认,一方面降低了应用方进行身份核验与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压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统一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终端硬件厂商、应用商店、App应如何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指南》向上游延伸了治理链条,以期对“平台的平台”进行监管,覆盖范围从应用内容延伸至移动智能终端与应用商店。

“软件厂商跟应用市场平台方需要考虑软件分龄划分准入问题,而数据共享的安全性、合规性问题也成了摆在各方主体前无法回避的一关。”邓鑫在接受21记者采访时分析,意见稿生效落实后,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相关企业的合规成本与技术升级成本。

不过他认为,对于整个产业而言,影响并未达到严重的程度:终端通过系统升级、后台技术策略更新,落实未保模式;依托于终端厂商的自有应用市场布局,绝大部分应用商店的实名认证也已得到了阶段式发展;主流软件已在青少年模式方面持续探索,形成了基本的未成年人保护模式的雏形与方案。

共建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首先,将“青少年模式”升级为“未成年人模式”,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群体的更广泛关注。这一举措的意义在于,不仅仅针对青少年,而是将保护范围扩大至所有未成年人。这样一来,无论是小学生还是高中生,都能够受益于这一模式,享受到更全面的网络保护。

其次,将模式覆盖范围扩大至移动智能终端和应用商店,实现软硬件三方联动,为用户提供便捷的进入方式。这一举措的重要性在于,通过软硬件的联动,可以更加全面地监控和管理未成年人的网络行为。同时,一键进入模式的便捷操作,也能够有效减少用户的操作难度,提高使用率,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效果。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仅仅依靠政府的举措是远远不够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需要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家庭、学校、社会机构等都应承担起责任,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网络教育和监护,学校应加强网络安全教育的普及,社会机构应加强网络监管和举报渠道的建设。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实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目标。

总之,这一举措的出台,无疑是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重要一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在网络世界中的参与越来越多。然而,网络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给未成年人带来了一系列潜在的风险和挑战。因此,建立一个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势在必行。

来源:、中国网信网、21世纪经济报道等

编辑:孔亚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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