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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告老还乡”,保障须做细做实
来源:济南日报      时间:2023-08-25 16:00:23


(资料图片)

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鼓励引导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退休技术人员、退役军人等回乡定居,当好产业发展指导员、村级事务监督员、社情民意信息员、村庄建设智囊员。(8月24日中国社会报)

当下,我国每年有数百万城市离退休人员,他们具有较为现代的价值观念、开阔的社会视野、专业的知识技能和丰富的人脉资源,还有回归田园和反哺家乡的乡愁情怀,是乡村振兴的宝贵人才资源。鼓励他们回乡定居,引导其参与乡村振兴、反哺家乡,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乡村振兴是篇大文章,需要各类人才一起书写。鼓励引导退休人员回乡定居,有关各方也应从需求导向出发,做好各种保障措施。

比如,退休人员回乡的需求固然有反哺家乡的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回乡养老。这就需要解决他们回乡能养老、好养老的问题。没有了这个后顾之忧,他们才能更好发挥出带富的作用。比如,上海朱泾镇探索乡村旅居+田园康养的社区形态,以健康产业为核心,因村制宜、因人制宜,将田园、健康、养生、养老、休闲、文化、旅游等多元化功能融为一体。同时打造“熟龄创业园”,规划“一室一项目”,一些老年人的成果不但完善了乡村建设路径,甚至吸引了更多城市老年人前来打卡,一部分老年人因此又留下来。

值得注意的是,退休人员回乡定居,首先面对的就是住房的问题如何解决。农业农村部此前曾表示,将“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妥善推动解决返乡下乡人员居住问题”。湖北省农业农村厅近日答复省政协委员关于鼓励城市退休人员“返乡养老”的建议称:城市退休人员可以继承和租赁农村的房屋,鼓励与村民合作建房,但不能买卖或继承宅基地。

土地问题是大事,各村既要在符合使用规划和保持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宅基地使用权通过退休人员继承和租赁农村房屋、鼓励与村民合作建房等方式进行有偿流转和退出,为退休人员养老和参与乡村建设提供居住便利和置业支持,也要预防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强迫农户流转土地。这些都需要细加考虑和规划。(丁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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